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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交所助推股权融资新规,诞下首笔贷款一千万

日期:2011.03.01 作者: 来源:

  日前,安徽省股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安交所”)联手合肥市兴泰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帮助合肥一家企业通过股权质押融资了1000万元流动资金。这是《合肥市股权质押融资管理办法》(合政办[2010]59)出台后,我市诞生的首笔股权质押融资贷款,《办法》开始显现效果。 
  为了规范股权质押融资行为,防范和控制股权质押风险,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促进企业发展,去年底,我市出台了《合肥市股权质押融资管理办法》。《办法》在工商登记的基础上,引入了政府认可的第三方具公信力的股权管理机构——安交所,设立了一套以股权托管为基础的股权质押业务流程和信息披露制度,通过专业手段和平台优势帮助出质企业确定股份所有权,同时限制质押股权的流动,为出质股权创造交易条件,从源头上解决金融机构不愿意接受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融资的问题。依照《办法》规定,股权质押当事人在向工商部门申请股权出质登记的时候,应提交安交所出具的企业股权托管凭证;同样,在办理股权出质变更登记、股权出质注销登记、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的时候,也需要提交安交所出具的相应文件。 
  作为政府授权的本市非上市公司股权管理机构,安交所在《办法》出台后,及时与工商部门联系,明确双方在办理股权质押业务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力求在业务流程方面实现无缝对接,为出质各方提供方便、快捷、有效的服务。此次安交所成功办理《办法》出台后的首笔股权质押融资业务,股权质押业务流程(尤其是安交所与工商部门之间的对接程序)的合理性与可行性得到了市场的初步检验,《办法》的有效性也得到了初步体现。目前,安交所正在积极联系银行、担保公司、典当公司、租赁公司等机构,就《办法》的具体实施细节和业务试点问题进行沟通。 
  在当前央行货币调控政策及流动性趋紧的背景下,合肥市在中部经济欠发达地区创造性地出台这一政策,无疑是合肥作为全国首个科技创新试点城市,推动科技发展和金融创新的有力举措。《办法》中引入股权管理和交易机构的规定,将有效降低金融机构股权质押贷款的系统性风险,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发挥金融机构特别是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之间的协同效应,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以及实现多层次资本市场长远规划,都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