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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成功举办科技创新板业务培训会

日期:2014.07.30 作者: 来源: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

2014年7月29日,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成功举办了科技创新板业务培训会。本次会议由会员管理部和挂牌业务部共同组织,会员管理部总经理孔令贵主持会议,中心副总经理屠思强,挂牌业务部副总经理胡新华、融资与金融产品部主管何成勇等出席了会议。中心部分推荐商会员、战略会员以及意向合作机构共计40余人参加了会议。

培训会上,屠思强副总经理首先致辞,代表中心对参会单位表示由衷的感谢,他介绍了此次培训会的主要目的,希望各参会单位积极储备企业资源,共同打造科技创新板,加快推进科技与资本的有效对接,助推区域经济快速发展。

挂牌业务部副总经理胡新华就科技创新板成立的相关政策背景、挂牌条件、业务功能、挂牌流程及具体要求做了详细的讲解;会员管理部陈云就科技板的推荐商会员入会条件、业务范围及入会流程作了相关介绍。最后, 中心和参会代表就相关问题进行了互动交流。

会议明确,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规范发展的意见》(皖政办〔2013〕25号)、《安徽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安徽省科技厅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型企业到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发展的意见》(皖金〔2014〕69号),我中心将在现有非上市非公众股份有限公司成长企业板块(简称“成长企业板”)的基础上,整合业务资源,细分市场层次,设立和完善“科技创新企业板”(简称“科技创新板”),并拟于今年9月份正式开板。企业申请在科技创新板挂牌无需改制,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但应当符合以下范围:高新技术企业或创新型(试点)企业;创投基金等各类股权投资机构投资的科技创新型企业;其它经认定的具备科技创新能力的企业。上述范围内的企业需依法设立且存续期满一年,并同时满足下列要求之一: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万元;净资产达到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已获银行类金融机构贷款或投资机构投资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主导产品、技术获得国家级发明专利的。

符合上述范围和条件的科技型企业申请在科技创新板挂牌,需委托具有中心科技创新板推荐业务资格的会员向本中心推荐。本中心现有会员及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均可申请科技创新板业务资格。会议要求各参会单位抓紧时间办理入会手续,储备科技型企业资源,尽快上报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