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过户登记
股权过户登记
托管公司股权发生以下情况,可以办理股权过户登记。
一、股权协议转让;
二、司法扣划;
三、行政划拨;
四、继承、遗赠、依法进行的财产分割;
五、公司合并、分立、破产等原因丧失法人资格的情况。
一、股权协议转让需要提供的材料
自然人股过户应提供的材料:
1、股权过户登记申请表;
2、出示权益账户卡;
3、股权转让协议(一式四份);(协议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转让的股权数量、转让价款、明确 缴税对象以及以后的分红归属)
4、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双方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新股东需要填写的《权益账户开户申请表》;
7、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特别说明: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协税护税工作职责的通知》要求,自二O一三年一月份起,公司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应先到本公司所属地税征管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纳税手续。请股东自行办理缴纳。
法人股过户应提供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1、股权过户登记申请表;
2、出示权益账户卡
3、股权转让协议(一式四份); (协议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转让的股权数量、转让价款、明确缴税对象以及以后的分红归属)
4、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转让决议;
5、双方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6、双方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7、新股东需要填写的《权益账户开户申请表》;
8、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转让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需出具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及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转让股权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发起人股权和高管股权需符合公司法规定;转让股权是国家股的,须先通过国有资产挂牌转让,再进行过户登记)。
二、司法划扣、行政划拨需要提供的材料
1、股权过户登记申请表;
2、出示权益账户卡;
3、相关司法文书或相关行政文件;
4、双方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双方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新股东需要填写的《权益账户开户申请表》;
7、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继承、遗赠、依法进行的财产分割
1、股权过户登记申请表;
2、出示权益账户卡;
3、能够说明股权归属的法律文书;(如继承公证、遗赠公证、财产分割公证;已生效的法院调解书、判决书;财产分割法律意见书)
4、双方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双方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新股东需要填写的《权益账户开户申请表》;
7、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公司合并、分立、破产等原因丧失法人资格的股权过户提供材料
1、股权过户登记申请表;
2、出示权益账户卡;
3、能够说明股权归属的证明文件;(法人因合并、分立、解散、破产、被依法责令关闭等股权转让的,有清算组的需提供清算组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清算组成立证明文件、清算组负责人证明文件以及清算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等;无清算组的需提供经公证的股份归属证明文件或者法院出具的明确股权归属的生效法律文书)
4、发证机关出具的原法人资格丧失的证明文件(如工商局出具的企业注销证明等);
5、双方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新股东需要填写的《权益账户开户申请表》;
7、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